2010年的11月8日,五年前的今天,我女朋友幫我第一次的口交。第一次幫我口交的地點,是在台北市西門町的U2MTV。
因為那時候是個小大一,之前念的是台中的男生學校,沒有交過女朋友。後來幸運考上T大,和也是台北女校第一志願的她很快就在一起了。一月才交往,那種純純的愛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。
我之前沒有去過MTV,後來才知道其實搞不好有被偷拍,但是不管了,那時候我們其實也不敢真槍實彈,我都先慢慢親吻她,然後脫去她一件件的上衣,用手慢慢撫摸她的胸部,然後溫柔的親吻。她等到受不了了,就會騎到我身上,用胯下摩擦我,我還是一樣熱情地親吻著她, 她在一陣高潮(應該是外陰部高潮)後,用水汪汪的大眼睛,一副很感謝我的樣子。
之前我就這樣幫過她好多次了,她大多都只用手摸摸我的胸部或是隔著褲子撫摸我。我那時候都教她要去台大椰林的性版多看看文章,暗示我想要更進一步。
我那天幫完她之後,她用很嬌滴滴的聲音說:「那你都沒有,好可憐喔。」
我說:「可是妳又不會,沒關係啦。」
她生氣嘟著小小的嘴巴跟我說:「誰說我不會,我有聽你的話去看版耶。」
我說:「真的嗎?可是這樣不太好吧。」
她睜著大眼睛,嘴角微微一笑,然後就動手想要去解開我的皮帶和拉鍊,
我說:「你要看看嗎?可以啊,可是不好看喔醜醜的。」
她呵呵地笑了幾聲,然後同時也脫下了我的內褲。我的小弟弟已經醒了很久,就這樣直挺挺地站在前女友面前。她用手慢慢地整理了一下,然後張起她小小的嘴巴
我實在是不知道世界上還有比那時候感覺還要爽的事情了。
我的小弟弟突然感覺到一陣溫暖的感覺,前女友還不太熟練 所以一開始只是單純的含住,我跟她說:「妳可以上下這樣比較好喔。」她隨即上下緩慢地動了起來。
那時候我只感覺一陣一陣的舒暢感,這輩子從來沒有過的。 感覺好像被什麼溫暖的東西,緊緊地包覆了,實在無法形容的爽快感。只可惜她那時還不太會口交,看她好辛苦地幫我吸了十幾二十分鐘我雖然還是很爽很爽,可是不忍心他這麼累,就跟她說:「我自己打出來吧。」
她就說:「嗯。」然後親著我的身體,我一手慢慢摸著他的胸部和臀部來回,
一手給我自己的小弟弟無限的快感,最後第一次出來還是給了衛生紙。
後來幾次之後有一次帶她回宿舍,我和她睡在床上,我服務她之後她一樣說要幫我口交,這一次還是一樣的爽度。
可是我問她說:「我自己打出來好了。」
她卻含著我的小弟弟不放,輕輕地搖著頭髮出聲音:「不要。」
我說這樣不行唷。會射在你的嘴巴。她還是含著不放,然後用大眼睛看著我,點點頭。我就一樣撫摸著她,然後教她上下來回速度加快,終於一陣洩出的感覺,前女友的小嘴接住我的精液,完完全全地接住。
我人生第一次的口爆,就這樣貢獻給我的初戀女友。
當時我很心疼她,她嘟著嘴跟我表示沒關係,我趕緊拿衛生紙給她。她都吐了出來,我那時覺得上天真是對我太好了,我好幸運喔。後來我們就一直維持這樣技術性的處男處女關係。可是貼心的前女友總是會給我一點更好的不一樣。
那時我們看完大一制服日的照片,互相取笑那時候偷偷喜歡對方。
我就跟她說:「那時候看你穿制服是冬天的耶,我想看看你穿夏天的。」
她就說:「好啊,那我下次帶來穿給你看。」
所以後來有次趁宿舍室友都不在的時候,她換上了小綠的夏天制服。上半身是長袖的,可是穿著黑色的百摺裙,短裙下雪白肌膚的大腿,讓我忍不住跟她說:「上去我的床吧。」
她偷偷笑著看著我,也不講話就爬上我的床鋪。 那一次,我才知道為什麼男生是視覺的動物,那一次的口交,我沒幾分鐘,就口爆在她嘴裡了。
我們交往三年多,在大四畢業後我當兵前分手了。我們一直都是維持著技術性處男處女的關係,也從不想強迫她。曾經試過,但是我的小頭進去一些之後,她就痛的說不要了,後來也沒再強迫她了。
所以我就這樣一直過著被她口交的日子來解決我的需求。除了一開始沒有射在她的嘴巴,她其實反而覺得這樣比較好清理。
我們都會偷偷留下買東西附的小小的塑膠袋,我每次口爆在她嘴裡之後,她都會吐在小塑膠袋裡,然後再丟掉(她從來沒吞下去過啦哈哈)。
算一算三年來在宿舍(發生最多的地方)、學生活動中心頂樓空教室、管院二館頂樓和樓梯間(第二多的地方)、學生活動中心的女生廁所和茶水間、管院一館地下室旁邊、總圖殘障廁所、新體育館樓下、管院二館一樓男生廁所、管院一館三樓研討室裡面。
這些多是我上完課受不了就請他先幫我解決的地方(我一直覺得她是超正妹,因
為每次上課都穿的漂漂亮亮,害我都忍不住)
還有比較特殊的地方。國父紀念館(第一次戶外經驗)、男X舍宿舍頂樓(室友在沒辦法,很刺激的地方)她家頂樓樓梯間,忠孝東路金石堂樓上辦公大樓的廁所間、士林官邸、大霧人煙稀少的陽明山(這個真的是白天就在山間小道的休息椅上)我現在記得的就這些了,不過感覺還有很多地方忘記了,算一算,跟她在一起三年多,雖然她只有幫我口交,也大概有快兩百次左右吧。
平均一個禮拜兩次,有時三次甚至更多。(我們是同系對每天見面) 而且都是口爆在她嘴裡。 只是今天是我被口交的五週年紀念日,所以寫一篇文章來緬懷一下瘋狂的過去。
【本文轉載自D哥新聞(dbro.news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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