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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子
我叫譚艷博,今年29歲了,但是在我這29年的人生歷程中,在JY中卻度過了11年,先後經歷了少管所、收教所和女子JY三次入獄,面對高牆電網、牢門鐵窗、手銬腳鐐、體罰ND,我無力抗爭,留給我的只有悔恨的淚水。這是一段真實的故事,希望警醒在危險邊緣的少男少女們,不要重導我的悲劇。
第一章噩夢的開始
第一節
美好的童年我出生在一個工人家庭,母親是一名紡織廠的女工,父親在礦務局是一名井下採煤工人,我也曾有過浪漫的童年。我天生麗質,上幼兒園時就會打扮自己,常常穿漂亮的衣服,我最喜歡夏天,應為一到夏天,我就會穿上白色的連衣裙,還有潔白的連褲襪,象天使一樣美麗,小朋友們都叫我「白雪公主」。我特別自豪。
但我特別討厭冬天,因為冬天要穿上厚厚的棉衣,一點也顯現不出我的氣質,漂亮的臉蛋上還要被母親強迫戴上一副口罩。我特別討厭那種幾層紗布上穿上繩子,綁在嘴上的東西。還記得第一次被強迫戴上口罩是在上幼兒園時,在上幼兒園的第一個冬天,有天媽媽下班,從單位帶回了幾副口罩,晚上拆開了一副口罩,又重新用針線縫上,我並沒有在意,以為媽媽在做針線活。第二天早上,媽媽送我去幼兒園,當穿好棉衣棉褲,戴好手套和帽子。這時媽媽從抽屜里拿出那副經過改制的口罩,對我說:「外邊天特別冷,你得戴上口罩。」原來媽媽昨晚改制口罩,是為我準備的。我說:「我不怕冷,不用戴口罩。」可媽媽堅持說:「天這麼冷,不戴口罩不行」。我說:「反正我就是不戴口罩」,媽媽有些生氣了,說:「你這孩子,又不聽話了。」這時媽媽看了看在一旁穿衣服的爸爸,爸爸看到了這一切,對我嚴厲地說:「把口罩戴上」。在家中爸爸是最有威嚴的,說一不二,我很怕他。所以爸爸說話好像是聖旨一樣,我不敢不聽。我極不情願地低下了頭,撅著嘴,等著媽媽給我戴口罩。這時媽媽把口罩布拉到帶子的另一邊,把口罩帶套在了我的脖子上,然後把口罩布向上拉,一直拉到我的下巴處,然後媽媽拉住剩下的口罩帶,把口罩拉直,向上一翻,口罩便罩在了我的小嘴上。媽媽把口罩帶在我的腦後打了一個結,又調整了一下口罩布的位置,將口罩又往上提了提,把我的小鼻子也罩了進去。這樣我的小臉蛋便被這副口罩嚴嚴實實的罩上了。通過鏡子,我發現媽媽改制的這副口罩大小正適合我。這樣我和媽媽便出門了,一路上我都是低頭在走,怕小朋友看到了笑話我,一到了幼兒園時,小朋友們都看我戴的口罩,還笑我,這時媽媽才給我摘掉口罩。下班時媽媽來接我,同樣的又拿出了那副小口罩給我「堵」在了嘴上,小朋友們同樣笑我,在回家的路上,我哭了,媽媽停下來問我為什麼哭,我跟媽媽說:「媽媽,女兒戴上口罩的樣子很難看,『綁』在嘴上,小朋友們都笑話我。」媽媽聽了後笑了,說:「就因為這個呀,我的小寶貝還挺愛美的呦,好了,不哭了,媽媽給你打開」。說著就給我的嘴鬆了「綁繩」,摘掉了小口罩。我長長地出了一口氣,這副惱人的口罩終於從我的嘴上拿掉了。
當天晚上,媽媽找出一塊棉布,在縫紉機上扎出一個「小貓咪」的圖案,兩邊還縫上了鬆緊帶,我以為媽媽在做活,就沒在意。第二天早上,我穿好衣服,以為媽媽不會再給我戴口罩了,可是媽媽卻說:把這個「小貓咪」戴上。原來,昨天晚上媽媽做的「小貓咪」就是一副小口罩呀,我怎麼沒想到呢,真笨。媽媽將「小貓咪」一邊的鬆緊帶掛在了我的一個耳朵上,然後將「小貓咪」捂在我的小嘴和小鼻子上,將另一條鬆緊帶套在了我的另一隻耳朵上,給我戴好「小貓咪」之後,媽媽對我說:「去照照鏡子吧,看看這回還難看嗎?」我跑到大衣櫃鏡子面前,看到我戴上「小貓咪」口罩可愛的樣子,我好高興呀,蹦蹦跳跳地跟著媽媽去幼兒園,我再也不怕小朋友笑話我了,因為我戴上「小貓咪」口罩之後十分漂亮,而且小朋友們都沒有。就這樣我第一次戴上了口罩的感覺,同時我也喜歡上了口罩,每到冬天我都會戴上它,口罩伴隨了我整個一生的冬天。
我的童年時幸福的,媽媽和爸爸對我都很疼愛,經常領我去公園玩,還經常給我買新衣服,買好吃的。可以說是美好的童年。
第二節家庭的裂變
同年時美好的,但是當我上小學六年級時,媽媽用於廠子經營不景氣而下崗了,父親也患上了職業病矽肺,病休在家。我們的生活一下子拮据起來,那時候爸爸和媽媽就很少再給我買新衣服了。爸爸的脾氣變得特別暴躁,和媽媽經常吵架,媽媽也耐不住清貧的日子,在外邊又有了外遇。這個事被爸爸知道了,痛打了媽媽一頓,媽媽便離家出走了,沒過幾天,爸爸和媽媽就協議離婚了,我跟了爸爸。由於職業病,爸爸被單位送進了醫院住院,公費醫療,這樣爸爸就減少了對我的體貼關心。
第三節寶貴的貞操
上了初一之後,由於經常一個人在家,感到很孤獨寂寞,這時,鄰居家的侯大哥對我很好,經常帶我去玩,還給我買好吃的,我很喜歡他,有一天晚上,侯大哥陪我玩完送我回家,我央求侯大哥陪我在家中過夜,因為我一個人很害怕,侯大哥同意了,晚上,我們上了床,侯大哥摟著我,我感到很溫馨,侯大哥也抑制不住自己,將那個硬梆梆得東西塞入了我的陰道里,當時我很痛,痛的我直呻吟,但我覺得侯大哥對我很好,我就忍著痛,讓侯大哥快活。不一會,侯大哥達到了高潮,一股暖流射入我的體內,侯大哥一下子攤軟在床上,而我也疼的昏過去了。第二天早上醒來,我發下我的下身留了很多血,我也知道了我的最寶貴的東西獻給了侯大哥,但我沒有後悔,和侯大哥將床上收拾了收拾,將床單和我的內褲丟掉。我要去上學了,臨走時,侯大哥一再囑咐我,一定不要與外人說,我答應了他。
當我放學回家時,發現家門口停著一輛警車,幾名警察將侯大哥抓出來,侯大哥低著頭,手上上了銬子,併到垃圾堆翻出早上我倆丟掉的床單和內褲,警察把侯大哥押上了警車帶走了,聽鄰居說:侯大哥犯了強姦罪。我很害怕,就跑回了家。
第二天上課時,政教處主任將我叫到辦公室,到辦公室後,我發現有幾個陌生人在等這我,這幾個人是公安局的,說向我了解被和大哥強姦得事,我便把經過如實得告訴了警察,並一再強調是我自願的,不是強姦。而警察說:因為我不滿14周歲,即使在我自願的情況下,侯大哥也屬於犯罪,屬於姦淫18歲罪,一樣會判刑。後來,侯大哥果然被定位姦淫18歲罪,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。
【本文轉載自D哥新聞(dbro.news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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